一、产业创新政策摘要
市发展改革委
(一)获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奖补
1、内容概要:对获批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,给予1000万元奖补。
2、服务对象:新获批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
3、实施程序: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批复,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,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获批单位。
4、政策起止时间:2018年至2020年
5、政策执行(解释)部门: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,联系电话:0532-85913035
6、文件名称:青岛市委办公厅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》(青办发〔2018〕47号)
(二)获批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奖补
1、内容概要:对获批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,给予50万元奖补。
2、服务对象:新获批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
3、实施程序: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批复,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,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获批单位。
4、政策起止时间:2018年至2020年
5、政策执行(解释)部门: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,联系电话:0532-85913035
6、文件名称:青岛市委办公厅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》(青办发〔2018〕47号)
(三)获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奖补
1、内容概要:对获批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,给予50万元奖补。
2、服务对象:新获批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
3、实施程序: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认定通知,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,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获批单位。
4、政策起止时间:2018年至2020年
5、政策执行(解释)部门: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,联系电话:0532-85913035
6、文件名称:青岛市委办公厅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》(青办发〔2018〕47号)
(四)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补
1、内容概要:对获得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,给予500万元奖补。
2、服务对象: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
3、实施程序: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认定通知,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,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获批单位。
4、政策起止时间:2018年至2020年
5、政策执行(解释)部门: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,联系电话:0532-85913035
6、文件名称:青岛市委办公厅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》(青办发〔2018〕47号)
(五)获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奖补
1、内容概要:对获得山东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,给予50万元奖补。
2、服务对象:新获批的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
3、实施程序: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认定通知,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,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获批单位。
4、政策起止时间:2018年至2020年
5、政策执行(解释)部门: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,联系电话:0532-85913035
6、文件名称:青岛市委办公厅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》(青办发〔2018〕47号)
文件下载:青岛市招商引资政策汇编